印刷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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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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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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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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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 |
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造成价格差距,详情请咨询工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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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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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印刷许可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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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6、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8、审批设立印刷品印刷企业,除依照以上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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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岗位及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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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需要具备培训合格证(出版局培训考取)。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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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是否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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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版物印刷企业:(不包括出版物制版、排版、装订专项印刷企业)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四色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2、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企业:(不包括包装装潢制版、排版、装订专项印刷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有必要的包装装璜印刷设备;2台以上最近生产的胶印、凹印、丝印、柔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3、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包括不含商标标识的丝网、不干胶印刷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4、出版物、包装装璜的专项制版、排版、装订业务企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被淘汰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