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著作权
手机、相机拍摄的照片也可以通过摄影作品著作权进行保护,防止被他人盗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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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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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属顾问咨询;
2、申请材料准备; 3、校对确定申报材料; 4、递交版权局,跟进案件进度; 5、领取证书,免费持续售后服务。 |
服务时间 |
20个工作日以实际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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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 |
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造成价格差距,详情请咨询工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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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1、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 2、作品样品图 3、作品创作说明书 4、作品版权说明 5、委托书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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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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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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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属于摄影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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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包括婚纱照作品、艺术照作品、儿童照作品、广告作品、孕妇照作品、全家福作品等。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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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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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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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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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