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指的是在居民个人已预缴个税税款的基础上进行“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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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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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
服务时间 |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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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 |
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造成价格差距,详情请咨询工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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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人身份信息数据
2、汇总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人全年收入情况 |
适用范围 |
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为: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收到税局通知需要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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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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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要办理; 2、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也不需要办理;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纳税额一致; 4、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 |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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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是退给企业账户还是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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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一般只能退回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由税务机关审批后直接退回个人银行卡账户。 |